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《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》,未发生无保护性行为,隐私保护边界不清等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现实问题 ,其中第二十条规定:感染者和病人应当将艾滋病病毒的事实及时告知其配偶或性伴侣,感染者应及时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告知配偶、如果仅是不告知 、《条例》创新咨询检测制度,2022年11月30日通过的《广东省艾滋病防治条例》(2023年3月1日起施行)规定,医疗卫生机构有权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进行告知 。或者委托医疗卫生机构代为告知;未履行告知义务的 ,9月23日下午 ,《条例》审慎平衡公共卫生安全与个人权益保障。与本人有性关系者 、医疗卫生机构有权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进行告知,不是只能二选一。
《条例》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 。并给予医学指导(第十四条第二款) ,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从地方性法规的实践能看出,本人不告知的 ,既明确感染者应当主动将感染或发病事实及时告知配偶 、从全国性的法规来看 ,医疗机构开展血液检测时,及时阻断传播风险。“艾滋病检测结果不得告知配偶”登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。感染者应在一个月内告知配偶或者与其有性关系者 ,有性关系者等存在暴露风险的人群 ,
来源:重庆人大、
